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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緣起法,此有故彼有,此與彼皆無自性可得,故知緣生法本自無生,因心妄見,因識業變,空華亂起,實無所得,唯法爾。
此處的[生]有兩種義理。舉例:依止生滅智慧故得離顛倒,離生滅智慧故不生不滅,是名「無生法」
所以我們懂[無生法]的道理,還要能信,能受,能持此方名為[忍],復次,依止生滅智慧故得離顛倒,離生滅智慧故
不生不滅,是名「無生法」;
能信、能受、能持故,名為「忍」。
復次,「位」者,拔一切無常等諸觀法故,名為「位」;
若不如是,是為順道法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