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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嘴巴 因為你的理論第7識也是相
楞伽經
自心現妄想八種分別。謂識藏意意識及五識身相者。不實相妄想故。
〔魏譯〕復次大慧。著於自心見分別法。差別有八種。以分別諸相以為實故。
〔唐譯〕大慧。於自心所現生執著時。有八種分別起。此差別相皆是不實。
金庸 寫: ↑週日 7月 31, 2022 1:03 pm 這段經文是佛的大弟子舍利弗向眾比丘說法,聽眾是同門師弟,舍利弗的說話很客氣,不斷稱呼「諸賢」。他稱色蘊為「身」,外界物體為「外色」,都很正確。但其中說「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這兩句話卻和我們的理解完全不同。眼識與意識應當屬於「識蘊」。再者,外法是抽象概念,不可見,不應該稱為「外色法」。那是什麼道理呢?
我對照南傳中部經的英譯(英國巴利文聖典協會本,以及錫蘭佛教出版協會本),原來漢譯本中有多處省略,以致變得不可解。中部經中這樣說:
化樂天 寫: ↑週日 7月 31, 2022 2:19 pm 眼(等)識與意識若屬「色陰(四大和四大所造色)」理當言行法隨、心想事成。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