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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與性白雲老禪師
介紹了五蘊變化,認識人的內心世界之後,於這種內外相應的整個過程中,我們仍須對五蘊接觸外在色塵緣境所必須憑藉的媒介體及其性質有所瞭解,所謂媒介體,也就是「六根」。六根,一般世俗人總是說「六根清淨」,其所謂六根與般若經中所談的六根,概念上相同,都是指人的六個根本,也就是人的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以及內在的思想意念。
人之所以產生情識作用,是因為人會看、會聽、能聞、具備味覺……,所以,人總在見聞之餘產生意念、思想,經過思考而有所行為動作;在鼻子聞到香味或臭味時,生起分別;在舌頭嚐到酸、甜、苦、辣各種滋味後,依喜好而揀擇……。而且,這六個根本︱眼、耳、鼻、舌、身、意,人人具足,卻也人人各有其性質與本體上的不同。
以眼睛而言,一般說眼睛正常或不正常,其標準是根據眼科醫生以儀器對眼睛作測量後所產生的數字分析而判別。但是,佛法中說「正常」,則以大多數人能夠看得見的情況而說,至於其視力程度如何,是次要問題;此外,如果有人之所見不同於一般人,那就是所謂的「不正常」了,例如色盲者對顏色的區別,必然不同於一般人對顏色的認定,所以,正常或不正常,其差別就在這裡。
基本上,人的眼睛構造都是相同的,之所以不正常,是因為其性質起了變化,所以不同於一般人。例如瞎子,雖然看不見,卻仍具備眼睛的根本能力,我們卻不能因此而以「眼睛的能力」來說正常或不正常,因為,瞎子的眼睛屬於特殊狀況,般若經中稱為「異類」,所以不能以正常或不正常的角度來論定。之所以說「異類」,是因為瞎子具備眼睛的構造,可是卻看不見,既非正常,也不是病態;若是病態,仍有治癒的機會,可是,完全看不見的眼睛,則連治療的機會都沒有,雖然如此,瞎子的眼睛卻又能分辨光亮和黑暗,分別白天或晚上,仍不失其根本能力,但是,其辨別能力並非來自眼球的作用,而是來自視覺神經的感受。或許有人深感不解:何以眼睛具有辨別光與暗的能力,卻不能產生作用?那麼,我們不妨如此而作認識︱光是明亮可見的,暗是看不見的,如果只是以看得見或看不見而分別,那麼,即使是正常的眼睛,直視太陽一段時間後,最後還是會看不見;又如置身毫無光源的黑暗中,雖擁有一對正常的眼睛,卻也同樣伸手不見五指。可見,雙眼全瞎的人和眼睛正常的人,於本質而言,能力相同,作用不同,而六根的其餘五根,同樣可以依此而類推,依此而對六根有所認識。
世俗人說「六根清淨」,事實上,其所謂「清淨」與佛法中的「清淨」,差別很大。以眼睛而言,如何是清淨呢?每個人的眼睛,不僅能看見美好的事物,同時也看到了骯髒的部份;看見正面的,也看到負面的;其他又如耳朵、鼻子、舌頭、身體、意念等,同樣如此。所以,「六根清淨」一詞並不能說明眼、耳、鼻、舌、身等五個根本如何能分別,又如何清淨;事實上,其真正的分別,來自意根的作用,也就是思想、意念的變化現象。每個人的雙眼都能看到紅色、黃色、藍色、白色、黑色等各種顏色,但是,自己究竟喜歡那一種顏色?這就不是眼睛所能作主、所能確定的了。所以,於本質而言,分別作用是來自意念的變化,而不是眼球所生起的分別;眼睛只是接觸外界的媒介體,其中若非意念的參與而生起分別,自然也就沒有喜歡或討厭,而其他如耳、鼻、舌、身等,同樣如此。可見,眼耳鼻舌身五根既然沒有分別意識可言,那也就無所謂清淨或不清淨了;真正分別清淨或骯髒的,完全是人的第六根,也就是意根所生起的變化作用。
「六根」及其「性質」(六根與性)︱於性質而言,前五根肯定於其本體;至於意根的性質,則為產生變化,生起作用,以致有所分別,也因此,意根又稱作浮根,說明它具有飄浮不定的特性,例如眼睛接觸到任何物質體時,意根必然隨即趕到;當聲響入耳之際,意根也接踵而至;又如一般人和他人談話的過程中,眼睛必然注視對方,同時聆聽對方所說的話,而意根,也就在這整個過程中不斷的產生分別,並隨著六根中的前五個根本(眼耳鼻舌身)隨時變化著,所以有所喜好、厭惡,並產生行為動作。
大概而說,六根中的前五根是不變的根本,第六根才是生起變化、產生分別的關鍵;而且,眼耳鼻舌身五根,只是接觸外界色塵的媒介體,唯有意根加入時,才真正生起變化,發生作用,產生分別意識,以上就是我們對六根及其性質必須具備的基本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