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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丈野狐(心平如願《無門關》)【公案】
百丈和尚,凡參次,有一老人,常隨眾聽法。眾人退老人亦退,忽一日不退。
師遂問:「面前立者,復是何人?」
老人云:「諾!某甲非人也,於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因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
某甲對雲:『不落因果!』
五百生墮野狐身。今請和尚,代一轉語,貴脫野狐。」
遂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
師云:「不昧因果!」
老人於言下大悟,作禮云:「某甲已脫野狐身,住在山後,敢告和尚,乞依亡僧事例。」
師令維那白槌告眾,食後送亡僧。
大眾言議:「一眾皆安涅槃堂,又無人病,何故如是?」
食後,只見師領眾,至山後岩下,以杖挑出一死野狐,乃依火葬。
師至晚上堂,舉前因緣。
黃蘗便問:「古人錯祇對一轉語,墮五百生野狐身。轉轉不錯,合作個甚麼?」
師云:「近前來與伊道!」
黃蘗遂近前,與師一掌,師拍手笑雲:「將謂:『鬍鬚赤更有赤須胡?!』」
【語譯】
百丈和尚多次為弟子開堂授課時,都會有一位老人家,跟隨眾弟子一起聽課。下課後,他也隨眾弟子一起退下。
有一天,下課後,這位老人家居然不退下。
退於是,百丈和尚便問:「前面站的是什麼人,為什麼不隨大家一起下課去?」
老人家回答:「唉!我不是人。我是過去迦葉佛時代,曾經住在此山的修行者,因為學生問我:『已有根底的大修行者,還會不會墮入因果的牽纏?』
我回答說:『不落因果』。
就因為這一句轉語,令我五百世墮入野狐身。
今天,懇請和尚為我代說一轉語,好讓我解脫野狐之身。」
於是,老人家便提出了同樣的問題:「已有根底的大修行者,還會不會墮入因果的牽纏?」
百丈和尚回答說:「不昧因果。」
老人當下大徹大悟。對百丈和尚頂禮說:「我已脫離野狐身,屍身就在山後,懇請和尚依亡僧的禮儀為我追薦。」
百丈和尚吩咐維那僧作準備,白槌擊椎告眾:「飯後送亡僧。」
大夥紛紛議論:「涅槃堂沒有人生病,也沒有人亡故,所送的亡僧到底是誰?」
飯後,百丈和尚率領徒眾,來到山後崖下,以手杖挑起一隻死野狐,依亡僧儀式,舉行火葬。
晚間,開堂授課後,百丈和尚為徒眾 講述了野狐的這一段因緣。
前來參學的黃檗禪師,上前發問:「古人只回答了一句錯誤的轉語,便五百世墮入野狐身,如果所轉的轉語是對的,那麼他將該生為什麼?」
百丈和尚說:「你上前來,我為你解說。」
黃檗於是上前,給了百丈一個巴掌。
百丈和尚呵呵大笑,說道:「我只聽說鬍鬚有赤色的,想不到還真有長赤色鬍鬚的人。」
【評唱】
無門曰:「不落因果,為甚墮野狐?不昧因果,為甚脫野狐?若向者裡著得一隻眼,便知得,前百丈贏得,風流五百生。」
【語譯】
無門說:「不落因果,為什麼會墮落成野狐身?不昧因果,為什麼能脫離野狐身?如果向這裡,稍微著眼,便會知道,為什麼前百丈禪師會取得風散流落的五百世狐狸生。」
【頌曰】
不落不昧兩採一賽不昧不落千錯萬錯
【語譯】
不落因果或不昧因果,若將這兩者風采,做一比較,你會發現,無論是不昧因果或不落因果,都是千錯萬錯。
【附參資料】
一、百丈懷海禪師(佛光大辭典)
(720~814)唐代禪宗高僧,我國禪宗叢林清規之製定者。福州長樂(福建)人,俗姓王(一說姓黃)。以師之後半生皆住於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故世稱百丈禪師。
從潮陽西山(廣東潮安)慧照禪師落髮,依衡山法朝律師受具足戒。後至廬江(安徽)浮槎寺閱藏。
於大歷初年(766)頃,聞馬祖道一禪師在南康(位於江西)豎立南禪法幢,師遂前往投其座下。
據百丈懷海禪師語錄載,一日,師隨馬祖出行,途中見一群野鴨飛過,馬祖問(卍續一一九?四○九下):「是甚麼?」
師答:「野鴨子。」
馬祖再問:「甚麼處去也?」
師答:「飛過去也。」
馬祖乃擰師之鼻,師負痛失聲。
馬祖道:「又道飛過去也!」師遂於言下開悟。
以得馬祖大機大用之禪,遂嗣其法。
馬祖示寂後,受眾之請,於百丈山開堂說法,高倡南宗之旨。其最大之貢獻,在糅合大小乘律,制定禪門儀規,即「百丈清規」。為禪宗首創法制。
祖堂集卷十四載其風範,謂師平生苦節高行,凡日常作務必先於眾,主事者不忍,密收其作具而請息焉,師以「吾無德,焉可勞於人」而拒之,並遍求作具,既不獲而亦忘食,故叢林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佳話。
師至晚年,猶勤勞不息。其俗弟陳詡書塔銘(大四八?一一五六下):「行同於眾故,門人力役必等其艱勞;怨親兩忘故,棄遺舊里;賢愚一貫故,普授來學。常以三身無住,萬行皆空,邪正並捐,源流齊泯;用此教旨,作人表式。」
又常教大眾平等從事作務,亦以平等心攝受門徒,故天下俊秀齊集門下。傑出者有黃檗希運、溈山靈佑,百丈法正、西院大安、大慈寰中等,其中,黃檗門下出臨濟義玄,開臨濟宗。
溈山門下出仰山慧寂,創溈仰宗。
關於師之語錄,據陳詡塔銘(大四八?一一五七上):「門人神行梵雲結集微言,纂成語本,凡今學者,不踐門閾,奉以為師法焉。初閩越靈藹律師,一川教宗,三學歸仰,嘗以佛性有無,響風發問,大師寓書以釋之,今與語本並流於後學。」祖堂集亦載師有語錄行世。
可知當時門人編集語錄一事,當屬實情。
現存之百丈語錄 有百丈懷海禪師語要二卷、百丈懷海禪師語錄一卷、百丈懷海禪師廣錄一卷,收在卍續藏第一一九冊四家語錄之卷二、卷三及古尊宿語錄卷一。又天聖廣燈錄卷八、卷九,載有師之全部語錄。此等語錄與祖堂集卷十四、景德傳燈錄卷六百丈章,及宗鏡錄卷九十八之語合觀,當可得見百丈語錄之全貌。禪宗語錄,最古者為六祖壇經與神會語錄,其次為馬祖與百丈之語錄。
關於師之公案,較著名者,除前引「野鴨子」公案外,另有獨坐大雄峰、並卻咽喉、百丈野狐、卷席、再參馬祖等數則。
至於百丈之寂年,通常以元和元年為諸傳一致之說。惟陳詡塔銘記其年壽為六十六,此與宋高僧傳卷十、景德傳燈錄卷六、天聖廣燈錄卷八所記之「春秋九十五」不一致。師示寂後,長慶元年(821)諡號為「大智禪師」,塔名「大勝寶輪」。
北宋大觀元年(1107)追諡「覺照禪師」,元順帝元統三年(1335)加諡「弘宗妙行禪師」。〔碧巖錄第二十六則、第五十三則、第七十則、第七十一則、無門關第二則〕
二、野狐禪(佛光大辭典)
禪林用語。用以比喻似是而非之禪。
謂所為不契合禪之真義,然卻自許為契合。
此語係出自唐代禪僧百丈懷海 開導野狐之談話。
無門關第二則(大四八·二九三上):「百丈和尚,凡參次,有一老人,常隨眾聽法,眾人退,老人亦退。忽一日不退,師遂問:『面前立者復是何人?』
老人云:『諾!某甲非人也。於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因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某甲對雲:不落因果。五百生墮野狐身。今請和尚代一轉語,貴脫野狐。』遂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師云:『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從容錄第八則、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
三、百丈野狐
禪宗公案名。乃唐代百丈懷海禪師與野狐之機緣對話。
由此公案點出 因果歷然之理。又作不落不昧、五百生野狐、百丈不昧因果、百丈野狐墮脫。
從容錄第八則(大四八·二三一下):「百丈上堂,常有一老人聽法,隨眾散去。
一日,不去,丈乃問:『立者何人?』
老人云:『某甲於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有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對他道:不落因果。墮野狐身五百生。今請和尚代一轉語。』丈雲:『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
此公案中,老人於過去世因說「不落因果」而撥無因果,即否定因果之理;而由否定因果之故,遂墮於惡趣之中。
「不昧因果」則與不落因果相反,而肯定因果;以肯定因果之故,乃能脫離惡趣。
蓋自佛教之基本教說而言,深信因果為正傳之佛法,乃一種大自然之法則。故吾人不可妄加分別臆度或否定,如能深信此種理法 而依之修行,則為成佛之道。
故於此則公案中,老人因百丈代為轉語「不昧因果」而消泯過去 獨斷之迷夢,於言下大悟,得脫野狐身。
古來禪家多以撥無因果卻自以為悟達因果者,稱為「野狐禪」,蓋由此典故而來。〔聯燈會要卷四、五燈會元卷三、禪宗無門關第二則〕
白話解文:
百丈禪師有一次在講經說法的時候,有一次有一個老頭在結束後仍然不離去,百丈禪師就問他是誰,老頭說:『我乃迦葉佛時代的修行者,因為講經說法的時候學生問,已經成道成佛的大修行人是不是還要遭遇因果報應,我當時說不需償還因果報應,結果就要受野狐的因果報應五百世,同樣的問題我再問您一次』,百丈禪師答:『不昧因果』,老頭當下大悟。
『不昧因果』就是不迷失在 因果報應之中,你有看過“大隻佬”這部影片,了因和尚最後放下 對殺人犯孫果的恨,就是不昧因果,冤冤相報 就是迷失在因果報應之中。
所以修道人 往往不知道 明理的重要性 而造下業報,即使已經成道成佛的佛祖 還是要償還因果報應。
(心平如願《無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