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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綱要—心經
Re: 佛法綱要—心經
Re: 佛法綱要—心經
佛說的無常、苦、空、無我,係指無明眾生的現況。
眾生了解之後,並非就此超越了無常、苦、空、無我。
當然,你個人可以選擇要不要超越無常等,
但不要說「單單"無常"兩字就足以成道」,
這是毫無根據的誑言妄語。
至於「後面的甚麼性,不二,般若,
在失去願意務實的實觀"無常"之下,
全都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亅,
更屬謗佛破法之說。
Re: 佛法綱要—心經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周善為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9:42 am《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石頭希遷大師《參同契》曰:「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即「迴而更相涉亅,緣於二邊而起事用;「水淺不是泊船處」,即「不爾依位住」,不緣二邊起諸事用。
到了這裡,猶非究竟。所以者何?二即不二,不二即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故《參同契》說:「迴互不迴互亅。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526》說:
具壽善現復白佛言:「諸菩薩摩訶薩豈不要學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如是!如是!如汝所說。諸菩薩摩訶薩要學甚深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以不二法而為方便。」
善現復問:「為以不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復問:「為以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白言:「若無二法不以二法、不二法得,諸菩薩摩訶薩如何當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二、不二法俱不可得,是故所得一切智智不以二法、不二法得,然無所得法能得無所得。所以者何?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及一切智智俱不可得故,無得而得乃名真得。」
何以故?用而無用,無用而用。所以,《六祖壇經》涅槃偈說:「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到了這裡,性相不二,體用如如,始得究竟。
如《宗鏡錄卷第二十二》亦說:「肇論云,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無無用之寂主於用也。寂用元是一體,同從理出而有異名也。非謂離用之外,別有一寂為用之主也。故云,般若之體,非有非無,虛不失照,照不失虛。故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如鏡鑒像,虛不失照。似日遊空,照不失虛。又,不動等覺建立諸法,則寂而常用。不壞緣生而觀實相,則用而常寂。斯乃千差萬用別相異名,俱同出一真心體矣。所以又云,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無為故,雖動而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動。雖寂而動故,物莫能一。雖動而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法性如是,動寂難量。焉能一其寂而二其動哉?故名不能名,相不能相矣。又云,所以聖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既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於此回看趙州參二庵主公案,應知「能縱能奪,能殺能活」與「水淺不是泊船處」亦歸不二。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呵呵呵,野狐干周仔,外行人胡扯瞎掰祖師公案,趙州禪師造設此公案哪有講甚麼不二、離兩邊云云!?
還還拿石頭禪師的參同契出來狐扯一通呢!?
果然是假借拈提祖師公案,唬爛眾生,跟蕭平實解饞起乩童一樣貨色,在禪宗祖師照妖鏡下,一干小狐狸等只能尾巴撩向天,嚇死嚇種!!
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Re: 佛法綱要—心經
Re: 佛法綱要—心經
但不要說「單單"無常"兩字就足以成道」,
這是毫無根據的誑言妄語。
=================================
即便在佛經內(不要說佛教之外了)
有沒有緣覺?
你當從古至今只有佛陀會觀因緣?
這是毫無根據的誑言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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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在佛經內(不要說佛教之外了)
有沒有緣覺?
你當從古至今只有佛陀會觀因緣?
Re: 佛法綱要—心經
至於「後面的甚麼性,不二,般若,
在失去願意務實的實觀"無常"之下,
全都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亅,
更屬謗佛破法之說。
================================
緣起的深處就是"空"
緣起會違背無常嗎?
空會違背緣起嗎?
性會違背空嗎?
般若會違背性嗎?
沒有一步一步務實的,自行累積而上
越後面的般若當然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
在失去願意務實的實觀"無常"之下,
全都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亅,
更屬謗佛破法之說。
================================
緣起的深處就是"空"
緣起會違背無常嗎?
空會違背緣起嗎?
性會違背空嗎?
般若會違背性嗎?
沒有一步一步務實的,自行累積而上
越後面的般若當然是自我安慰,錦上添花
Re: 佛法綱要—心經
對你妙大德而言,當然沒有「甚麼不二、離兩邊云云」。妙吉祥如意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2:59 pm《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周善為 寫: ↑週三 3月 15, 2023 9:42 am《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石頭希遷大師《參同契》曰:「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即「迴而更相涉亅,緣於二邊而起事用;「水淺不是泊船處」,即「不爾依位住」,不緣二邊起諸事用。
到了這裡,猶非究竟。所以者何?二即不二,不二即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故《參同契》說:「迴互不迴互亅。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526》說:
具壽善現復白佛言:「諸菩薩摩訶薩豈不要學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如是!如是!如汝所說。諸菩薩摩訶薩要學甚深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以不二法而為方便。」
善現復問:「為以不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復問:「為以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白言:「若無二法不以二法、不二法得,諸菩薩摩訶薩如何當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二、不二法俱不可得,是故所得一切智智不以二法、不二法得,然無所得法能得無所得。所以者何?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及一切智智俱不可得故,無得而得乃名真得。」
何以故?用而無用,無用而用。所以,《六祖壇經》涅槃偈說:「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到了這裡,性相不二,體用如如,始得究竟。
如《宗鏡錄卷第二十二》亦說:「肇論云,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無無用之寂主於用也。寂用元是一體,同從理出而有異名也。非謂離用之外,別有一寂為用之主也。故云,般若之體,非有非無,虛不失照,照不失虛。故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如鏡鑒像,虛不失照。似日遊空,照不失虛。又,不動等覺建立諸法,則寂而常用。不壞緣生而觀實相,則用而常寂。斯乃千差萬用別相異名,俱同出一真心體矣。所以又云,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無為故,雖動而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動。雖寂而動故,物莫能一。雖動而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法性如是,動寂難量。焉能一其寂而二其動哉?故名不能名,相不能相矣。又云,所以聖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既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於此回看趙州參二庵主公案,應知「能縱能奪,能殺能活」與「水淺不是泊船處」亦歸不二。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呵呵呵,野狐干周仔,外行人胡扯瞎掰祖師公案,趙州禪師造設此公案哪有講甚麼不二、離兩邊云云!?
還還拿石頭禪師的參同契出來狐扯一通呢!?
果然是假借拈提祖師公案,唬爛眾生,跟蕭平實解饞起乩童一樣貨色,在禪宗祖師照妖鏡下,一干小狐狸等只能尾巴撩向天,嚇死嚇種!!
Re: 佛法綱要—心經
根本就是你這外行仔借公案在唬爛眾生,野狐狸尾巴撩向天,還洋洋得意,真是讓人看了噴飯啦!!
請問,趙州勘庵主公案,哪裡有提到關於不著二邊!?
請問,趙州勘庵主公案,哪裡有提到關於不著二邊!?
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
Re: 佛法綱要—心經
《五燈會元/趙州從諗禪師章》
師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豎起拳頭。師曰:「水淺不是泊船處。」便行。又到一庵主處,問:「有麼?有麼?」主亦豎起拳頭。師曰:「能縱能奪,能殺能活。」
石頭希遷大師《參同契》曰:「門門一切境,迴互不迴互;迴而更相涉,不爾依位住。」
「能縱能奪,能殺能活」,即「迴而更相涉亅,緣於二邊而起事用;「水淺不是泊船處」,即「不爾依位住」,不緣二邊起諸事用。
到了這裡,猶非究竟。所以者何?二即不二,不二即二;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故《參同契》說:「迴互不迴互亅。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526》說:
具壽善現復白佛言:「諸菩薩摩訶薩豈不要學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如是!如是!如汝所說。諸菩薩摩訶薩要學甚深無為般若波羅蜜多,乃能證得一切智智,以不二法而為方便。」
善現復問:「為以不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復問:「為以二法得不二法耶?」
佛言:「不爾!」
善現白言:「若無二法不以二法、不二法得,諸菩薩摩訶薩如何當得一切智智?」
佛告善現:「二、不二法俱不可得,是故所得一切智智不以二法、不二法得,然無所得法能得無所得。所以者何?甚深般若波羅蜜多及一切智智俱不可得故,無得而得乃名真得。」
何以故?用而無用,無用而用。所以,《六祖壇經》涅槃偈說:「無上大涅槃,圓明常寂照,....常應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別一切法,不起分別想」。到了這裡,性相不二,體用如如,始得究竟。
如《宗鏡錄卷第二十二》亦說:「肇論云,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同出而異名,更無無用之寂主於用也。寂用元是一體,同從理出而有異名也。非謂離用之外,別有一寂為用之主也。故云,般若之體,非有非無,虛不失照,照不失虛。故曰,不動等覺而建立諸法。如鏡鑒像,虛不失照。似日遊空,照不失虛。又,不動等覺建立諸法,則寂而常用。不壞緣生而觀實相,則用而常寂。斯乃千差萬用別相異名,俱同出一真心體矣。所以又云,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無為故,雖動而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動。雖寂而動故,物莫能一。雖動而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法性如是,動寂難量。焉能一其寂而二其動哉?故名不能名,相不能相矣。又云,所以聖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既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於此回看趙州參二庵主公案,應知「能縱能奪,能殺能活」與「水淺不是泊船處」亦歸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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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外行仔解饞,亂七八糟,不知所言,完全文不對題,狐說八道。
請問,趙州勘庵主公案,哪裡有提到關於不著二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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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認為佛學家,申論佛法一切依經而論,如有法友針對敝人論述有所疑慮,請以經證做為法義辨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