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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對法中,前者為障礙,後者為究竟覺。若見為障礙,則必認為有障可斷,既有障可斷 則必有斷障法與斷障者,既有斷障法及斷障者,則仍有人我與法我,雖然說一切人法平等,亦無非是 人我的平等、法我的平等,是故不能稱為圓覺。
現在由平等自解脫來看,便知一切障礙 不只與圓覺平等,實在二者 同是如來法身上的 隨緣自顯現,故二者實同一味。
此如鏡影與鏡同一味、水月與水同一味、螢光屏上的影像 與螢光屏同一味,覺同一味 始為圓覺。
覺同一味 始為圓覺。
這個同
我們稱合同
金剛經云一合相
要融合成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