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遭搜索 法官保她言論自由判無罪

發表回覆

確認代碼
請正確輸入它所顯示的代碼,不必區分大小寫。
表情符號
:D :) ;) :( :o :shock: :? 8-) :lol: :x :P :oops: :cry: :evil: :twisted: :roll: :!: :?: :idea: :arrow: :| :mrgreen: :geek: :ugeek:

Markdown is OFF

BBCode 允許使用
[img] 允許使用
[url] 允許使用
表情符號 允許使用

主題瀏覽
   

展開瀏覽 主題瀏覽: 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遭搜索 法官保她言論自由判無罪

Re: 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遭搜索 法官保她言論自由判無罪

看官 » 週二 7月 30, 2024 6:52 pm


讚!獨立參選的創辦人就是不一樣,大老闆就是要有大老闆的本事!

消防隊員沒那麼鹹還上網玩,每天腳踏車都會經過看看今天有沒有早點名,武漢肺炎的時候常常看到還真可怕啊 Covid - 19 Virus。

未證言證搞不清楚自己本身的問題,還不如學學創辦人人品真的差太多了。

小時了了 ..... 大未必佳 ...... 別緊張藍白合才有勝算 多多感謝大老闆大企業的創辦人 期中考還沒到還早11月份 ........

多背了一個英文字
匿名的 → Anonymous

Re: 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遭搜索 法官保她言論自由判無罪

訪客 » 週四 9月 14, 2023 1:45 am

四腳督要怎麼選贏 ?

3家 選 還是穩輸的。

國民黨輸定了,哎!國民黨安習息吧 !

不只幻聽還有幻覺

聽不見卻看得到 » 週五 8月 18, 2023 11:56 am

無相不相
Re: 有全身麻醉經驗嗎?
引言 #139 文章 週五 8月 11, 2023 5:32 am
不要 吃肉 才是重點網路上貼文根本沒人看。

聽得到的.. .才有問題ㄌㄟ!

^^^^^^
大哉一隻痲油🐔

Re: 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遭搜索 法官保她言論自由判無罪

小事一樁的善事 » 週五 8月 18, 2023 7:19 am

買下民眾黨自己當主席,就可當正的總統候選人,民眾黨不是柯文哲的!柯文哲有問題!可以把錢花他媽媽那邊,郭老董事長 老媽寶柯P 不會很難買,真的。花個10億美金絕對有總統當,老媽媽那邊不會很難10億美金很便宜,做做善事小事一樁,柯老媽媽比較大 柯P 不聽就是不孝到老還在媽寶,柯P搞不清楚方向這老媽寶硬選總統絕對落選。( 櫻木詛咒他 XXXXXXXXX 柯P想得美當總統只有副的分! )

你認錯人了

軟體之美 » 週五 7月 28, 2023 10:26 am

郭台銘的弟弟

Re: 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遭搜索 法官保她言論自由判無罪

無相不相 » 週五 7月 28, 2023 6:41 am

拍電影會被法院查封房產!那ㄟ安ㄋㄟ,隨便就欠個4500萬,還真是可怕!

這樣還敢參選總統笑死人
慣老闆的可怕弟弟忙著討錢
哥哥 神秘 又 神秘 四腳督怎麼選 ?

不會有正的總統缺啦,聯署書要很多人喔。(約29萬份)

批陳其邁縱容城中城大火遭搜索 法官保她言論自由判無罪

普通人 » 週日 7月 23, 2023 4:47 pm

高雄傅姓女子去年9月25日下午4時許,在臉書20多個藍營社團發文稱造成46死的城中城大火,是陳其邁縱容建商縱火,「假裝不知道,因為都是共犯結構吧?」結果遭調查局搜索,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以「選民有質疑權利」等理由,認為若入罪恐打擊言論自由,判傅女無罪。

判決指出,2021年10月14日,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失火,最終造成46人喪命,,去年大選前2月,傅女在多個藍營、韓粉社團發文,「笑死,高雄一堆浮屍,陳雞邁視而不見,……,城中城縱容建商縱火,燒死幾十人,假裝不知道,因為都是共犯結構吧?」

因貼文點名城中城大火是建商縱火,被陳其邁陣營提告,調查局資安工作站隨即立案偵辦,並前往傅女家中搜索,帶回多項證物。

檢方認為城中城大火已歷經法院一審判決,且針對市府疏失部分已經簽結,傅女未經查證,發表言論不實,已有意圖使人不當選意圖,偵結依違反選罷法將她起訴。

傅女挨告喊冤,稱她會在社團貼文是為了測試臉書帳號還能不能使用,何況城中城大火發生後,經過媒體多次報導,她是提出自己的疑問,並沒有散播不實言論。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城中城大火案發後,陳其邁曾對外表示「起火原因不排除為人為縱火」,另也有媒體指事發前曾有情侶爭吵,因煙蒂未熄滅而引起火災,社會對於市長是否應負政治責任,也有熱切討論,因此傅女評論陳其邁應擔負行政疏失、政治責任,並非毫無根據。

另外,城中城大火檢方曾簽分五大案調查,但最後認定沒有公務員或其他人須為此事負刑責,五大案全數簽結,然簽結僅限是否涉有刑事責任部分,有沒有行政法規範上的疏失,尚未查明,因此傅女就大火報導推論、質疑陳其邁就大火涉有相關責任,根據她發文脈絡,並非惡意虛構發文。

法官認定,傅女發文質疑內容為陳其邁任職市長時的施政情形,攸關競選高雄市長的適任性,因牽涉公共事務,往往需有人幫助解讀不充分的訊息,進而鼓勵更多資訊能夠被提出討論,因此名譽權在此情境下,也要作出些微退讓,容忍此等言論所帶來的風險。

法官綜合事證,認為傅女發文內容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是陳其邁競選時無從迴避的爭點,若對傅女入罪,恐對言論自由及相關言論產生寒蟬效應,傅女言論屬憲法保障範圍,不具真正惡意,判她無罪。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