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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7, 2021 5:59 pm
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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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法與緣生法,雙通無疑者,是真開悟。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7, 2021 11:29 pm
Viirya
若不緣起.即無緣生?....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一 12月 27, 2021 11:36 pm
靜明
不能這麼說。
緣起法本自如如不動。
所謂隨緣不變,不變隨緣。
你已經卡在這各問題上,重覆的提出也沒辦法認清緣起法與緣生法的同異,因為你還是被文字給自迷了。
你說的緣起二字,意思是隨緣而生起,不是緣起法,緣起法者非因非緣非果,所以不是隨緣而生起的緣生法,請你不要一直重覆拿這個問題來問難我,反而是你自己要深入理解自己那裡弄錯了,一直卡在文字上的迷遮裡而不悟‘緣起法’。

必需有福德因緣俱足,強求不得。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8, 2021 12:10 am
阿飄
如題:識與識住
請問,灰飛煙滅了還有「識」嗎?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8, 2021 12:40 am
靜明
灰非煙滅的是”識住”,如夢中人所夢見的夢境。
識(覺性,緣起法本有的照性),無所從來(不從緣而
暫現)無所去(不隨緣滅而滅),所謂生滅滅已,寂滅現前者是。

緣起法與緣生法,雙通無疑者,是真開悟。你的勘驗標準還不到緣起法的正解,祖師禪沒有過這一關,是無法悟入如來禪。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8, 2021 12:45 am
靜明
《雜阿含經》第296經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說因緣法①及緣生法②。

「因緣法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這段講緣起法}**

「緣生法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
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③,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
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④,審諦⑤、真實、不顛倒。
【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

***{這段講緣生法}***


「聖弟子不求過去世,不求未來世,不著我見、眾生見、壽者見多聞聖弟子於此因緣法、緣生法正[*]知善見,不求前際⑥,言:『我過去世若有、若無?我過去世何等類?我過去世何如?』不求後際⑦:『我於當來世為有、為無?云何類?何如?』內不猶豫:『此是何等?云何有此為前?誰終當云何之?此眾生從何來?於此沒當何之?』若沙門、婆羅門起凡俗見所繫,謂說我見⑧所繫、說眾生見⑨所繫、說壽命見⑩所繫、忌諱吉慶見⑪所繫,爾時悉斷、悉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成不生法。是名多聞聖弟子於因緣法、緣生法如實正知,善見、善覺、善修、善入。」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8, 2021 12:47 am
靜明
我知道你們一直不屑這部小經,是因為還不知這部經是”如來禪”。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8, 2021 12:48 am
靜明
附上注解
① 因緣法:事物是依於條件而生起的法則。又譯為「緣起法」。

② 緣生法:依緣(條件)而生的事物。

③ 法住、法界:真理是穩固的、真理維持其特性。相當的南傳經文作「那個界住立、法安住性」。

④ 法住、法空、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真理是穩固的、真理是空的、真理是真實(真如)的、真理自然就是這樣(不是由誰所訂定的)、真理不離開真實、真理無異於真實。如,意為「真實」。相當的南傳經文作「法安住性、法決定性、真實性、特定條件性、無誤性、無例外性」。

⑤ 審諦:精確。

⑥ 前際:過去。

⑦ 後際:未來。

⑧ 我見:執著於有「我」的見解。

⑨ 眾生見:執著於眾生實有的見解,不了知眾生是因緣生滅的。又譯為「眾生相」、「眾生想」、「有情論」。

⑩ 壽命見:執著於壽命長短的見解,不了知壽命是因緣生滅的。又譯為「壽者相」、「壽命想」、「命者論」。

⑪ 忌諱吉慶見:執著於無益解脫的吉凶禁忌。又譯為「吉凶論」。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8, 2021 12:58 am
靜明
這部經難懂的部份,在於‘’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所以會讓人誤以為緣起法就是緣生法,因為經文都說‘【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
才會衍生你倆相同問難的問題。
唉,我只好繼續忍受被你們莫名其妙的增上慢所誤會了。
我習慣了,哈哈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8, 2021 1:06 am
靜明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越是被輕賤,我消業越快,但輕賤我沒關係,不會有什麼果報的,因為我不受啊。
但是輕賤如來禪的甚深經典,卻自障礙自己的報化二身,自染汚自己的報化二身,形成自報化二身蓋覆法身,而無法自悟法身真性,這就不能怪我沒提醒喔。

Re: 識與識住

發表於 : 週二 12月 28, 2021 1:15 am
靜明
緣生法百千萬生生滅滅,此起彼落,都‘’不離‘’緣起法,所以296經中說【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故說【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所以離開緣生法外(心外求法),猶如尋兔角。
所以沒有1,(若不緣起.即無緣生?....)
2,( 請問,灰飛煙滅了還有「識」嗎?)這兩種根本我執所產生的斷見式問題。

當識與識住放一起來正觀時,‘識‘是講體性(緣起法),‘識住‘是講依無明而衍生出的種種”名法”,而識體性,正是直指‘’緣起法‘’本自具足的‘照性’,所謂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