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頁 (共 86 頁)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2:55 pm
藍海千尋

Bottom post of the previous page:

你們繼續.....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03 pm
大開眼界
藍海千尋 寫: 週一 4月 18, 2022 2:51 pm 我想表達的是:你將俱生與生混為一談了!

也就是.你的觀念裏沒有"俱生"而只有"生"!

是你自己將俱生混為一談
有的事 是俱生,
有的事 是

《雜阿含經 306》緣意.法 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緣意.法 意識」這是在表達:有先後順序
俱生受想思」這是在表達:若有同時也會有受想思

所以請你不要自己加油添醋亂改經文,亂解經義
緣意.法 生意識」這是在說明, 緣意法後 才能生意識

若不緣意.法 根本不會有意識
這點請你搞清楚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11 pm
藍海千尋
「緣意.法 生意識」這是在表達:有先後順序
「觸俱生受想思」這是在表達:若有觸,同時也會有受想思
若有觸,同時也會有受想思.......那"念"同時也會有"識"才對啊!

如果「緣意.法 生意識」這是在表達:有先後順序.那麼就是無常法.

如果「緣意.法 俱生意識」.這就是常住法.
如果觸俱生受....觸.受同一支.乃至六入.名色...俱生.這就是常住法.

不要死板板!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12 pm
藍海千尋
若不緣意.法 根本不會有意識
這點請你搞清楚
這也不能說明:意識乃意.法所生.

我還是覺得是:俱生



端視如何看待緣起法.無常抑或是常住?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17 pm
大開眼界
藍海千尋 寫: 週一 4月 18, 2022 2:38 pm
「六受」是「六觸」所生
這是之前的貼文.
你將"觸俱生受"解為"觸生受"

因為必須先有「觸」,才能有「觸俱生受」
所以將它說成【觸生受】也沒錯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24 pm
藍海千尋
因為必須先有「觸」,才能有「觸俱生受」
所以將它說成【觸生受】也沒錯
現在是說:觸.受的關係.
如果先有觸.那受就是後有.怎能稱為俱生?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32 pm
藍海千尋
十二因緣法: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

如果將"緣"看作前後因果關係.那就可惜了!

緣起法之所以是常住法.就是因為將"緣"定義成"俱生".

十二因緣法.
1.此有故彼有....此彼俱生常住法(增上菩提因)
2."此生彼"....無常法(流轉生死)

也就是說:走流轉門或走還滅門.解法不同.並沒有對錯!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47 pm
大開眼界
藍海千尋 寫: 週一 4月 18, 2022 3:24 pm
因為必須先有「觸」,才能有「觸俱生受」
所以將它說成【觸生受】也沒錯
現在是說:觸.受的關係.
如果先有觸.那受就是後有.怎能稱為俱生?

《雜阿含經 306》
緣意.法 生意識。三事和合觸俱生受想思。


請你把經文看清楚
必須先完成「三事和合」有「」之後,接著才能「觸俱生受」

若不完成「三事和合」,就不會有「觸」
也不會有「觸俱生受」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56 pm
大開眼界
藍海千尋 寫: 週一 4月 18, 2022 3:32 pm 十二因緣法:
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
如果將"緣"看作前後因果關係.那就可惜了!

12因緣若不是前後因果的關係, 那就不需要按順序排列

12因緣每一支都必須按順序排列,
這就證明 12因緣是前後因果的關係
這是簡單道理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3:58 pm
藍海千尋
若不完成「三事和合」,就不會有「觸」
也不會有「觸俱生受」
經文說:
緣意.法 生意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

我覺得這是無常法與常住法觀念的契合
緣意.法 生意識...不解為俱生....這是無常法的觀念
「觸俱生受」....這是常住法的觀念.也就是十二支歸納成十一支.

我想在他經中.必定有所謂:十支.九支.八支....因緣法.

流轉門要清楚.才能行還滅門.....生與俱生.知道就好!

Re: 「第六識是心法」是荒謬言論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8, 2022 4:01 pm
藍海千尋
12因緣若不是前後因果的關係, 那就不需要按順序排列
十二因緣.不說前後.但說此故彼...為了銷融無常.....此時的十二因緣法還不是真正的常住法.還有此彼之名故

當此與彼亦不能分別時.才進入幻法.所謂阿賴耶...這才是常住法!

不存在的法((因緣法).....按順序排列只是為了方便誘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