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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三 2月 15, 2023 9:30 am
次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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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論19卷
[0201a07] 云何為緣念處?一切色法,所謂十入及法入少分,是名身念處;六種受:眼觸生受,耳、鼻、舌、身、意觸生受,是名受念處;六種識: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是名心念處;想眾、行眾及三無為,是名法念處。是名緣念處。

一切色法,所謂十入及法入少分,是名身念處

這跟大其他論所說都是一樣
這種對色法的定義如果都錯了
佛教還能傳承到今天嗎
所以我說不認同前人所說
一定有資格自己出一部論
來證明前人不是依經作論
而是依外道學說作論
這是警天動地的事
大智跟大癡都可以警天動地
一個人如果不認同前人
一生又稍縱即逝
沒證明到是大智還是大癡
縱然自覺有超人一等知見
猶因缺乏勇氣
讓這自覺無比殊勝的見解
默默消失在無情的生住異滅中
這真能忍嗎
是我絕對忍不住
我寧可賭一賭
因為既然要堅持
我必然主動去開發自己的論
可惜我資質不夠
沒碰見那部論能讓我大顯身手
沒見過那個前人註釋癡到不行
可以讓我過過癮
真是令人大失所望
所以失去顯露大智的機會
只能慶幸自己也少了顯露大癡的機會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三 2月 15, 2023 10:50 am
藍海千尋
回,
不立六識,佛陀如何說法,不立五蘊名稱,佛陀如何說法,不借言語,眾生如何溝通,眼視,嘴笑也是肢體語言,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龍樹是不是六識論者,只要你看清楚大智度論
沒人跟你論立八識,七識,還是六識。

我對龍樹立幾識完全沒興趣。

是讓你明白:你依那段論文指稱龍樹立六識,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該段論反而證明龍樹認凡愚有第七識,以無我故知實無第七識。

根據該段論文,龍樹唯立六識,根本不是事實。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三 2月 15, 2023 10:54 am
藍海千尋
這個孔孟犯了忌妒恐慌症,到處要人出論,不出論就要聽前人論。

最好是聽你論,是吧!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三 2月 15, 2023 10:57 am
藍海千尋
看看龍樹引用的佛經,那部出現七識名相,不就得了,找到的話,就是你說的對,找不到就坦白是你無中生有的妄想
第七識名相

你所舉的論文就明白寫著“第識識我”。

還裝死鴨子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四 2月 16, 2023 12:48 am
藍海千尋
還真是死鴨子!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四 2月 16, 2023 7:52 am
次草
果然不打自招死鴨子
舉不出證據
就只得噴口水表明自己投降的不甘願心態
論法竟然淪落到這種低俗的步調
其實也必然會如此
不如此才怪
歷史上就只你說龍樹認為凡愚有第七識
反正你已在論壇留下你舉世無雙的知見
這就是我的手段
這些都是資糧
你要自爽還是突然驚訝怎麼只有你這麼說
那都是你的自由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四 2月 16, 2023 8:17 am
藍海千尋
你所舉的論文就明白寫著“第七識識我”。

還裝死鴨子

龍樹論中第七識名相憑空而出?

證明龍樹時已經論及第七識



還用什證據,你已經給了啊!


說你裝死鴨子還算客氣!

龍樹也沒否認第七識乃凡愚識我。

你欲以此段文證明龍樹唯立六識,反而證明龍樹立了七識。

龍樹以“無第七識識我”故說“知無我”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8, 2023 7:21 am
怪道1412
瑜伽師地論卷第一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地分中五識身相應地第一

云何五識身相應地。謂五識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緣。彼助伴彼作業。如是總名五識身相應地。何等名為五識身耶。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

云何眼識自性。謂依眼了別色。

彼所依者。俱有依謂眼。等無間依謂意。種子依謂即此一切種子。執受所依。異熟所攝阿賴耶識。如是略說二種所依。謂色非色。眼是色餘非色。眼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淨色。無見有對。意謂眼識無間過去識。一切種子識。謂無始時來樂著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

彼所緣者。謂色。有見有對。此復多種。略說有三。謂顯色形色表色。顯色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雲煙塵霧。及空一顯色。形色者。謂長短方圓。麁細正不正高下色。表色者。謂取捨屈伸。行住坐臥。如是等色。又顯色者。謂若色顯了眼識所行。形色者。謂若色積集長短等分別相。表色者。謂即此積集色生滅相續。由變異因於先生處不復重生轉於異處。或無間或有間。或近或遠差別生。或即於此處變異生。是名表色。又顯色者。謂光明等差別。形色者。謂長短等積集差別。表色者。謂業用為依轉動差別。【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又即此色復有三種。謂若好顯色。若惡顯色。若俱異顯色。似色顯現。

彼助伴者。謂彼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所謂。作意觸受想思。及餘眼識俱有相應諸心所有法。又彼諸法同一所緣。非一行相。俱有相應一一而轉。又彼一切各各從自種子而生。

彼作業者。當知有六種。謂唯了別自境所緣。是名初業。唯了別自相。唯了別現在。唯一剎那了別。復有二業。謂隨意識轉。隨善染轉。隨發業轉。又復能取愛非愛果。是第六業。

////
眼識GPU,支援34種指令(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意識CPU,支援51種指令(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分配之),眼識併意識協同作業,眼識系統程式有六項功能(作業):①了別自境所緣②了別自相③了別現在④一剎那了別⑤隨意識善染發業轉⑥取愛非愛果,眼識INPUT(所緣)為色,一切顯形表色(性境、現量)

如是一切顯形表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名之差別

 論主用不同的名字來表達顯色、形色、與表色。如前所說一切顯、形、表色現前,是眼根所攝取的對象,也是眼根的境界。眼所行,專指當下現前一剎那眼根所取境。眼境界,是時間上不同,無論過去、現在、未來三時,顯形表色都於眼根處有拘礙,是眼根領納的對象,取境的範圍。如說不管過去、現在、未來,色法於眼根處有質礙,是眼的境界;聲音於耳根處有質礙,是耳的境界;乃至觸於身根處有質礙,是身的境界,也是同樣的道理。

 顯色、形色、表色也是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眼識在顯色、形色、與表色上緣慮的作用,稱作眼識所行;不論過去現在未來,都是眼識的境界,只有眼識能夠認識它,耳鼻舌身識則不能明了它,所以屬於眼識的境界;也是眼識所緣慮的對象。對形相有所籌慮稱為所緣,當第六意識的作意心所,推動眼識依止眼根,去緣色境時,同時攝取阿賴耶識中色法種子所現的【疏所緣緣】之色境(根身器界),眼識自體會現出一個與外境相同的【親所緣緣】之影相(六塵緣影),來緣慮它,第二剎那之後意識就尋求、決定,分別取相,了知所緣是樹、花或是燈等,故顯形表色也是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

 意識的活動範圍很廣,可內緣法塵乃至七八二識,外緣可以與前五識一起配合,緣取色聲香味觸五塵,稱為五俱意識。顯形表色也是意識所行,能使意識發生緣慮作用;意識境界,是過去現在未來都是意識緣慮的境界;意識所緣,是意識所緣慮的對象。依眼根、眼識、及意識的所行、境界、及所緣,顯、形、表色也有諸多不同的名字差別。所行,強調色境現前時,眼根、眼識、及意識,能在色境上發起取境緣慮的作用,是約「能」邊而說色境;境界,是約過現未三時說色境為眼根等之緣境,是約時間來說明色境的現前;所緣,則指顯形表色能為眼識及意識的所了別,是約「所」邊而說色境。差別的名字,是指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加起來總共有八個不同的名字,都是表達顯、形、表色的特性。

 眼識的助伴有作意、觸、受、想、思,五種遍行心所;及其他和眼識相應的心所有法,包括五別境心所:欲、勝解、念、定、慧;與惡眼識相應的十三種心所:貪瞋癡三根本煩惱;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等八種大隨煩惱;及無慚、無愧二種中隨煩惱;與善眼識相應的十一個心所: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等善心所,合計有三十四個心所,隨時可能與眼識相應。每一個識生起,一定有作意觸受想思五遍行心所相應。遍行,意指遍一切心、一切時、一切處、一切地,都有這五個心所,故名遍行心所。

http://www.mahabodhi.org/yoga/cb/01.htm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8, 2023 8:59 am
怪道1412
云何無明?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譬彼病目見空中花及第二月。(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佛學問答類編

(唯識第八)

李炳南老居士解答

問:六塵緣影,怎樣解釋?(朱幼)

答:眼耳鼻舌身五識,向外攀緣,色聲香味觸五塵,其影子印於識田,名內法塵。而意識向內緣影,計度分別,三際相續,惑業熾然。應知識本幻妄,因根塵而起,根塵若離,識亦不得。凡夫不了自心,誤認意識,為自心相,名為六塵緣影。

問:據「八識規矩頌釋論」說,色根為增上緣,色塵為疏所緣緣,根塵正對時生識的見、相分,換言之,所見的境,是識變的,不是色塵的境,那麼,色塵的境,就非識所變了,此豈不是違反了萬法唯識的道理嗎?(吳茂松)

答:識與萬法,是一非二,如水與波,相異而已。識既曰八,如樹有根幹枝,第八根也,第七幹也,六與前五,則為枝也,名雖有八,而實由一以變七也。第八含藏一切種子,變現根身器界,言萬法唯識者,是釋根識之相狀也。第六意主分別,而由前五根緣塵而起,所起者分,相分,見相二分,識之用也,前五識根塵不緣,而不起用,用雖不起,非無前之五識,言根塵正對而識生者,是釋枝識之相狀也。(識性虛妄,猶如空花)

佛教療養之法 圓瑛大師

圓覺經云:妄認四大為自(我也)身相,妄認六塵緣影(意識也)為自(亦我也)心相。認此身心以為實我,是為我執。不了四大本空,身如幻化;六識非有,心同影像。身心尚不可得,我相何從安立?非我執我為妄執,非我認我為妄認,世間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猶如空華,病目妄見,亦如夢境,迷心妄現,何嘗實有?因眾生在長夜大夢之中,翳病深重之時,無中見有,妄執為實,是為法執。

由一些光學現象闡明心外無法 王守益(智益居士) 1990

二、心相的空間

1.如圖7,設原有一物,如一燭光。原本不知此燭及火焰是紅色或是其他彩色。一觀測者的內心結構經過倒像處理、色彩調製(染色過程)、距離計數、經驗(指內心程式)研判、認定、執著它是一支真實的紅色或彩色的蠟燭。重點是觀測者所得的像(心相)已非原來物體的像;而原物體本來的像,我們若不觀測則無法得知。不管我們用甚麼方法去觀測,此觀測方法所得的結果總是這種觀測方法下的產物,已不是原來的東西。所以嚴格地說,我們無法獲知該物體的本來真象,所獲知的都是我們心中所生的形象(心相)。

2.為方便討論起見,我們可以用三度空間加時間的實際座標系統來考慮。設圖7右邊的座標系統為物理空間的真實系統(疏所緣緣),它可以用來描述一支燭的位置及這支燃燒著的燭對於時間的變化。因為我們觀測者所看到的紅色或彩色燭,是原來的燭經過我們內心結構作過染色等調製作用所生的影像(親所緣緣),而必然不是這支燭原來的顏色及形象,嚴格講應該說這支燭本來是不能說有顏色或是無顏色。為了表達清晰起見,我們可以使用兩個座標系來描敘,如圖7左右二邊的二座標系。在左邊座標系內,我們可以看到燭是紅色或彩色的。

圖7

反之,在右邊的座標系統中就不能確定其有無色彩等特性;因為在這裡我們假設這物體(燭)有它的客觀的獨立存在,而且未受到觀測過程的影響。所以右邊這個座標所描述的空間可以稱為假設存在的「客觀空間」。相對地,左邊座標系統所描述的空間可以稱為觀測者實際觀測的主觀心理的「心相空間」。用「心相」的意思是指這種空間是內心所現形象的場所。又因為這兩件物體(兩支燭)應該就是同一支燭,這兩組座標系統應該重合為一個,如虛線箭頭所示(因座標原點位置本來可以自由選取,當然可以選取它們重合在一起)。

從上述可知:每位觀測者都有一個他自己的心相空間,以描述他的心相;而每個人的心相(心中形象)當然也各自不同。如前述色盲人以及有特異能力的人,他們所得的心中形象顯然是有所不同的。這種個別有所不同的形象或心相,在《楞嚴經》裡稱之為「別業妄見」。又因我們多數人所見到的某物體(如紅燭),雖然彼此不能真正作比較,但都認定是得到相同的心中形象;這在《楞嚴經》裡稱之為「同份妄見」,因為多數人的視覺特性曲線(見圖2)大致是相同(同份)的。

這種由視覺所得的心相空間,也就是我們所看到的萬象世界,即是《圓覺經》所謂「六塵緣影」中的「色」塵緣影;因為我們是「緣」著原來物體(如原來的燭)的特性(對反射光波波長的選擇性)而得到該物體(紅色燭)的「影」像。

三、闡明心外無法

1.心相空間的範圍:由上面各節已然得知世界萬象都是由心所現,即《楞嚴經》所說的「因心成體」。現在我們要探究心的範圍究竟有多大?心之外還有東西嗎?我們前面引用的紅燭等東西在假設存在的客觀空間裡可能實際上是存在的;另一方面,例如我們作夢的夢境可以不必與「客觀空間」相對應,但它很顯然也是「心相空間」的事物,因為夢境必然是心中所現出的。其他如幻想、回憶、思維等等,無不也是心相空間之物。換言之,「心相空間」可以與「客觀空間」相合,也可以包含抽象而非局限在客觀空間之內的東西。用佛學字眼來講,色、受、想、行、識五蘊都在心相的範圍裡面(這裡需要說明一下,涅槃的清淨相也應納入心相之內)。所以真正是「心包萬法」,沒有甚麼不是被心所含攝的,也即是「心外無法」了。因為心外如果還有法的話,那種法既在心外,即為「心」所不知;心既不知,對心而言就等於沒有那種法了。從這裡又可以匯出另一種「心外無法」的意義,即是如果要想修習佛法而成道的話,他必須要從心上著手,心外即無成佛之法了。這原因很簡單,因為萬法只能由心顯現,即所謂「萬法唯心」。我們要成佛、要證寂滅──寂滅相也是心中的一種清淨相──必須要在清淨心上修行,即直指人心,心外別無他法,此即是「心外無法」了。(悟心無境界,即離於法執)

2.《楞嚴經》的具體印證:

https://www.lama.com.tw/content/meet/act.aspx?id=6269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8, 2023 10:04 am
次草
藍海千尋 寫: 週四 2月 16, 2023 8:17 am 你所舉的論文就明白寫著“第七識識我”。

還裝死鴨子

龍樹論中第七識名相憑空而出?

證明龍樹時已經論及第七識



還用什證據,你已經給了啊!


說你裝死鴨子還算客氣!

龍樹也沒否認第七識乃凡愚識我。

你欲以此段文證明龍樹唯立六識,反而證明龍樹立了七識。

龍樹以“無第七識識我”故說“知無我”
龍樹以“無第七識識我”故說“知無我”
龍樹立了七識
龍樹的第七識是什麼

Re: 「妄相」與「實相」

發表於 : 週六 2月 18, 2023 10:12 am
藍海千尋
龍樹說:無第七識識我故知無我。

等同龍樹立識我第七識。(蘊我)
你執龍樹立六識,難道龍樹認有六識故知無我?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