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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10, 2023 4:20 pm
由 cyc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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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即名意現量)。是名世界(即名根現量)
佛性 即名質量,如來十力 即名現量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10, 2023 9:50 pm
由 Viirya
無量義經說法品(大九‧三八五下):「其一法者即無相也,如是無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名為實相。」
無門關第六則(大四八‧二九三下):「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付囑摩訶迦葉。』」
蓋實智無緣,則實相無相。於智有緣,不如於實體,則非實智;於相有相,非實智之境,則非實相。〔往生論註卷下、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五〕 p5789
https://buddhaspace.org/dict/fk/data/%2 ... %25B8.html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11, 2023 6:48 pm
由 藍海千尋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即名意現量)。是名世界(即名根現量)
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
這種表達方式金剛經出現多次。
依無量義經,金剛經所闡還在:無常有為法。
所以上述表法,其實沒什高深的義理可言。
就是表達“諸法無常”而已。
解:當你執有“世界”時 ,此世界已生滅變易,非你本來所認知的那個世界,故說“非世界”,像這樣無常恆變易的世界,才是你們應該認知的:世界。
‘’般若‘’也是如此無常恆變易,所以修般若的眾生才會得道得果異。(般若只是無常筏舟 千萬別當成常住真如)
如果修的是常住法,那麼,所得的果必定常住不變易,不可能得得果異。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11, 2023 6:56 pm
由 Viirya
無量義經云
善男子!是故,初說、中說、今說,文辭是一,而義差異。義異故,眾生解異;解異故,得法、得果、得道亦異。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11, 2023 6:58 pm
由 藍海千尋
無量義經云
善男子!是故,初說、中說、今說,文辭是一,而義差異。義異故,眾生解異;解異故,得法、得果、得道亦異。
所以四十餘年所說經都是無常有為法。
連“今說”(無量義經也不例外)
修習不得疾成無上菩提。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11, 2023 7:01 pm
由 藍海千尋
無量義經說法品:「其一法者即無相也,如是無相,無相不相,不相無相,名為實相。」
無相不相,不相無相 ....這是八地增上十地的過程。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11, 2023 7:07 pm
由 藍海千尋
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付囑摩訶迦葉。』」
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說於法華會......很重要。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11, 2023 8:26 pm
由 Viirya
所以四十餘年所說經都是無常有為法。
不是無常有為
而是出離.離苦
離苦自得樂
其餘常我淨亦同
雖密而不說.但果即如此.成熟自顯
是故解深密經便有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不生不滅.涅槃寂靜之示
您說世尊所以四十餘年所說經都是無常有為法
正確說應是所以四十餘年所說經都是在開示無常有為法
依教奉行.離即常.無為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12, 2023 10:11 am
由 藍海千尋
依教奉行.離即常.無為
非佛力加持,是完全不可能的。
Re: 《金剛經》謂:「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12, 2023 8:08 pm
由 黃竹
法尚需捨,何況非法?
上說之法,乃法之源,是法非諸俱相之法,然諸俱相之法,皆從此法源而起。非法,是指後續從此法源而起諸俱相之法。然而,正法非相法,故說正法,實相無相。
佛說:法本法無法...
是指,本來連此所謂無相之正法,亦沒有。故說,法尚需捨,何況非法(諸有相的)。
然當行者捨下一切我執時(諸有相法),猶剩法執。此之法執,便是說此正法。
或問,古往今來,有沒有行者,能一下子便能超越我執(諸有相法),及法執(正法~法之實相~無相)的呢?
怕且不可能,亦不合理啊!
是故先離我執此實相之正法,該是諸已離法執成正果之行者來說,對後來之修行者的終極指標。
或說,啥為相法?
想之為相,妄想出來的啊!
五陰,皆妄想成。故五陰盡,必又回到初於成想之處,那便是,法!
法尚需捨,何況非法?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12, 2023 8:12 pm
由 心開
光明一來,黑暗法都可以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