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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1:38 am
次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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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正 寫: 週一 4月 11, 2022 10:56 am LeeLee師兄在討論裡提到
有人對有為法與無為法的混亂

這是個很正確的觀察方向

那麼「混亂」是什麼意思呢?

簡單來說
回到最終(果)來做思維
無我是畢竟的
是故諸法無我是必然

那麼既然法無我
那這所謂「造作之有為」是不存在的

是故於法本無我即法只有一種呈現

也就是「無為」
無論是否已經解脫或是降伏乃至沉迷於「我執」中

「無為」是唯一的事實
世間不管您如何「造作」
事實上是無為,絕對不會呈現「有為法」

但是
人的認知並不是如此
在思維裡,習氣中
有為是必然

無為就變成超然

=.=
這就是混亂

====
所以
如果「性寂」非是由造作而成

那麼性寂就是本來的事實

而以為是有為的「覺有情」
於正法中
也是無為法


一切差別
只是對於「我執與無我」的深入差異爾
經文說
無為無起滅
不實如空華
不要亂解文字
不造作就是無為
如果再生個無為
仍然是有為
還是離假
不要假會比較實在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2:10 pm
東正
次草 寫: 週一 4月 11, 2022 11:38 am
東正 寫: 週一 4月 11, 2022 10:56 am LeeLee師兄在討論裡提到
有人對有為法與無為法的混亂

這是個很正確的觀察方向

那麼「混亂」是什麼意思呢?

簡單來說
回到最終(果)來做思維
無我是畢竟的
是故諸法無我是必然

那麼既然法無我
那這所謂「造作之有為」是不存在的

是故於法本無我即法只有一種呈現

也就是「無為」
無論是否已經解脫或是降伏乃至沉迷於「我執」中

「無為」是唯一的事實
世間不管您如何「造作」
事實上是無為,絕對不會呈現「有為法」

但是
人的認知並不是如此
在思維裡,習氣中
有為是必然

無為就變成超然

=.=
這就是混亂

====
所以
如果「性寂」非是由造作而成

那麼性寂就是本來的事實

而以為是有為的「覺有情」
於正法中
也是無為法


一切差別
只是對於「我執與無我」的深入差異爾
經文說
無為無起滅
不實如空華
不要亂解文字
不造作就是無為
如果再生個無為
仍然是有為
還是離假
不要假會比較實在
???啥意思

次草師兄寫啥
看唔

哪裡能生「無為」?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2:13 pm
cyc320
見十二因緣即是見法!?
為何說,
見法即是見佛!?

見法倒底在揭示甚麼甚深佛法奧義!?

A1:見到有為法,若了達有為法 無自主性、猶如虛空,即是見到名相稱為無為法
A2:了達 佛經真正法義,即是了達 佛菩提知見
A3:了達煩惱(有為法)即菩提(無為法),而趣向菩提道(有為法)......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2:21 pm
勿忘初心
次草師兄,恕小弟又多嘴.....

您與東正師兄彼此都相識那麽久了,還.
言語間那麽不對盤呐 ?!

在讀人讀事之外也莫要忘了讀自己喔。

除自身「身、口、意」之外,

還有個「愛語攝」喔。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2:32 pm
逍遙
人對有為法與無為法的混亂
=====================
最深的混亂
是因為---根本沒有無為法(若人一旦當真時)
無為法只是一種譬喻說
就跟性字一樣
認為有一個性可見,有一個無為法可入
那麼就更遠離無為法了

法尚應捨
---那麼無為法需不須要捨?
是不是金剛經該改寫了?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2:46 pm
逍遙
性覺跟性寂固然不同,當然不同
其中可以區分出更多各種不同門派觀點,概念
然而..同樣的
性也不過就是個方便說而已
千萬不要認為有一個固定的,不變的性可入
所以--在這種方便的,引申的性
去討論各種不同,也不是不行
但一開使就必須先知道這種討論
只能討論出原本的差異
例如大乘跟小乘的差異
本來就可以從100個角度去討論
第101個性的角度--其實是多餘的
因為性只是方便說
但討論方便說卻也不是嚴重錯誤
只是必須知道無實義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2:50 pm
勿忘初心
法尚應捨
---那麼無為法需不須要捨?
是不是金剛經該改寫了?

===

舆其說〈捨〉,不如以〈不住〉、〈不耽於〉、〈不執著〉來詮義。

若單就〈捨〉字上有〈捨棄〉、〈捨離〉、〈割捨〉等義。

就比如

當我們吃飽了之際,

還會一直惦記著〈吃〉嗎 ?

因為飽的實際效用(功德)已然呈現,

〈吃〉也能隨之不那麽需要了。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2:58 pm
逍遙
舆其說〈捨〉,不如以〈不住〉、〈不耽於〉、〈不執著〉來詮義。
=================
不住的確比捨來得更符合實際些
金剛經的確也是有用不住的時候
---不住色聲香味觸法

不過這裡它就是用捨--法尚應捨
明顯跟不住不同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20 pm
次草
勿忘初心 寫: 週一 4月 11, 2022 12:21 pm 次草師兄,恕小弟又多嘴.....

您與東正師兄彼此都相識那麽久了,還.
言語間那麽不對盤呐 ?!

在讀人讀事之外也莫要忘了讀自己喔。

除自身「身、口、意」之外,

還有個「愛語攝」喔。
愛語攝?
我不是說網上一大堆假道學嗎
東正以學佛之姿
從知識家到現在
每個與東正接觸過的人
我都一清二楚其心態
怎樣才會讓東正理解力走到正途
假道學一定百分之百沒有責任
還有人說我好為人師
那百分之一千是假道學無誤
東正誹謗我的還少嗎
我何曾放在心上
現在只有一個事實
他還是一個文癡
不想面對自己的文癡
天天大談佛法
跟我玩心思遊戲
我也要試試他有多大能奈玩下去
他自己的刺要自己拔
誰會關心他就是有學佛
沒關心他的
跟我說學佛
我都當放屁
世間人的心思
我還沒碰過我不清楚的
什麽人需要鼓勵
什麽人需要刺激
這才是我學習中的事
如果沒有那份心
學佛無益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33 pm
次草
東正 寫: 週一 4月 11, 2022 12:10 pm
次草 寫: 週一 4月 11, 2022 11:38 am
東正 寫: 週一 4月 11, 2022 10:56 am LeeLee師兄在討論裡提到
有人對有為法與無為法的混亂

這是個很正確的觀察方向

那麼「混亂」是什麼意思呢?

簡單來說
回到最終(果)來做思維
無我是畢竟的
是故諸法無我是必然

那麼既然法無我
那這所謂「造作之有為」是不存在的

是故於法本無我即法只有一種呈現

也就是「無為」
無論是否已經解脫或是降伏乃至沉迷於「我執」中

「無為」是唯一的事實
世間不管您如何「造作」
事實上是無為,絕對不會呈現「有為法」

但是
人的認知並不是如此
在思維裡,習氣中
有為是必然

無為就變成超然

=.=
這就是混亂

====
所以
如果「性寂」非是由造作而成

那麼性寂就是本來的事實

而以為是有為的「覺有情」
於正法中
也是無為法


一切差別
只是對於「我執與無我」的深入差異爾
經文說
無為無起滅
不實如空華
不要亂解文字
不造作就是無為
如果再生個無為
仍然是有為
還是離假
不要假會比較實在
???啥意思

次草師兄寫啥
看唔

哪裡能生「無為」?
那麼既然法無我
那這所謂「造作之有為」是不存在的

是故於法本無我即法只有一種呈現

也就是「無為」
無論是否已經解脫或是降伏乃至沉迷於「我執」中

「無為」是唯一的事實
==

不離有為說無為
不離無為說有為
唯一的事實就是離妄想而已
亂解文字義不是妄想嗎
沒下過功夫
只重發表
不就是妄想病嗎
您的智常偈言翻譯怎不敢開題
找了一大堆理由
這是無為嗎
無為能讓您生出文字般若嗎
不靠自己覺醒
要放爛嗎
無為不能是事實
有作為改善文字智慧才是真無為

Re: 討論關於性覺與性寂(轉貼LeeLee師兄的發文)

發表於 : 週一 4月 11, 2022 1:54 pm
勿忘初心
逍遙 寫: 週一 4月 11, 2022 12:58 pm 舆其說〈捨〉,不如以〈不住〉、〈不耽於〉、〈不執著〉來詮義。
=================
不住的確比捨來得更符合實際些
金剛經的確也是有用不住的時候
---不住色聲香味觸法

不過這裡它就是用捨--法尚應捨
明顯跟不住不同
金剛經談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全是指去除「分別與執著」為目的。
〈執〉無論是粗的執相或是微細惑,通通指向
執〈我〉及執〈法〉,粗得顯而易見細得甚難發覺。

也好比 - 日常诜澡。
不好的當然不會用,然而
現代科技已能夠將除菌、除體汗臭、能舒解肌肉疲勞(精油)、能除皺(玻尿酸)、及諸種香味供選擇的沐浴乳。當這些各種好處合一的好東西,塗在身上後最終不也要用水冲掉。莫非是好東西就捨不得冲诜掉,不冲诜乾淨反而添加成為身上多一層污垢了。

所以「法尚應捨」實指
二種〈微細惑〉而說捨 →

(一)〈界內思惑〉是煩惱障細分。
(二)〈界外無明〉是所知障細分。

您能同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