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irya 寫: ↑週一 1月 17, 2022 11:18 pm
將藏識中的藏解讀為如來藏.應是附會之說.
這個問題比對樓上三個版本就可切確釐清,
跟據楞伽經內容法義 可以肯定藏識 是不可滅的。而阿賴耶識(現識、業相)必滅。由此可證!!
又有經論佐證:
窺基菩薩
[0350a21] 述曰。下第二總取第三句結。依斯建立阿賴耶名。是故名阿賴耶也。
即是能藏以解藏識。非唯能藏以解阿賴耶。八地等後不名藏識故。此中以對勝性等論。但舉能藏以解藏義。
註解:
[0350a21] 述曰。下第二總取第三句結。依斯建立阿賴耶名。是故名阿賴耶也。
即是(依)能藏(的法義)(用)以解釋(如來藏之)藏識。非唯(利用)能藏以解阿賴耶(名狀)。
(第)八(不動)地(菩薩等證果位階),後(身菩薩摩訶薩),阿賴耶識(就已經不復成就),(是以)不名藏識故。
此中(就是)以(相)對勝性等(言論)而做辯論。
但(就)舉(證)能藏(的法理)以注解(如來藏之)(第八)藏(識之本)義。
……上面窺基論說:阿賴耶識的執藏性(執藏一切染汙煩惱法種等流),是不究竟的!!
因為第八不動地,以經沒有所謂的阿賴耶識之存在。這裡講的(藏)是辨正如來藏第八藏識的體性,而非指阿賴耶識明矣。
如來藏第八藏識,是總稱,涵蓋一切種子阿陀那識、阿賴耶識、七轉識。
以上如來藏之藏識又稱本識。
也因此,玄奘大法師依如來藏識(總相)之宏觀概念,才能在翻譯的經論中,以(或名)(亦名)來論述唯識法相。
意思是,從宏觀的如來藏識來說唯識法相。可以隨者創生的倫理架構,針對(彼心所緣)諸識法相境界差別,而隨其實際含義,而各立其名……
解深密經
亦名阿陀那識。(能執持一切眾生一期生命肉身、阿賴耶識等八識,而不致散失。)
亦名阿賴耶識。(人命阿賴耶等八識隱藏在個別眾生肉體中,建立五蘊薰習運轉機制而增長,阿賴耶識與此肉身同安危。)
……故知阿賴耶識於第八不動地以上菩薩摩訶薩位階,五蘊皆空,已經不起作用,阿賴耶識的執藏功能也不復存在,所以,從如來藏之觀念來說,隨因緣生滅,虛妄無體之阿賴耶識其持藏法義,是不究竟的。
故誠如窺基之論述:藏識(又稱本識、或第八如來藏識)絕非指第八阿賴耶識,此理甚明矣。
.